Junior High
社會

8上 公民 一段

【教科書】翰林 公民 第三冊 B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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瘋瘋癲癲の歆

瘋瘋癲癲の歆

Junior High 2年生

也是心智圖整理ʕ •ᴥ•ʔ,現在再複習發現一段比起三段真是簡單了不少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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ノートテキスト

ページ1:

主權在民
(
C
C
※易錯※
●法治政治指的是政府依法行政(管人民)
·法律責任指的是官員不可違法(管自己)
·若政府官員因違法而辭職下台⇒政治責任
一人民一國家的組成份子
一領土厂可統治的地理區域
12浬:領海
200浬內:經濟海域
-政府統治機關
行使公權利
一主權統治權利
·最高性、獨立性
公聽會、說明會-民意 政治
考量民意
下台←政治責任
違法←法律責任
執行政策一執政黨-
監督政府一在野黨
2責任政治一
民主政治
- 政黨政治一
國家的組成一
特色
政治
政黨輪替
政府 vs. 國家
人民守法
政府
國家
法治政治
政府依法行政
公權力
主權→屬於全體國民
有可能
持續性
改變
穩定性

ページ2:

C
C
C
平等權一
·無分男女、宗教、種族
階級、黨派
·法律上一律平等
「自由權
憲法法馊
第二階中的法-狹義-
命
廣義.
令
憲法特性一
.
人身、居住及遷徙、
法律意涵
表現秘密通訊
信仰宗教、集會及- 憲法保障
憲法 .權利保
社自由
·國家需保障生存、工
作、財產權
• 請願:提出建議
訴願處份不當
受益權一
· 訴訟:打官司
「參政權~
選舉、罷免、創制複決
應考試服公職
創制、提出立法原則。複決:對既有法律
復「立法院制定
「法、、條例、通則
1各行政機關制定
- 法律位階|
最高性
・位階最高
·不可牴觸
-原則性[
·萬法之原眾法之母
簡明扼要
-固定性
·修正過程繁複
立法院提案→公告
半年→選舉人複決
·超過選舉人之
法律
命令
0
C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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